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试运行
当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安装完毕后,应当进行试运行,以保证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可靠供电。
操作步骤如下:
1、确保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连线正确、安全、牢固,检查空气开关是否处于断开位置,负载是否处于关闭状态;
2、检查各控制开关是否处于默认位置:强制运行控制处于关;
3、用万用表直流电压档测量直流(电池)输入两个端子之间的电压是否正常,且极性正确;
4、接通前级交流电源,用万用表交流电压档测量交流输入两个端子之间的电压是否正常,且极性正确;
5、闭合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直流输入开关;
6、闭合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交流输入开关,前面板上主电、充电灯亮,应急、故障灯灭,EPS开始输出,此时为主电状态;
7、逐个打开负载设备,检查负载是否工作正常;
以上步骤操作均正常后,表示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可以投入正常运行。